易冒卷之四
《易冒》·程良玉
长生章第三十一 天地万物,始于无明,绝后而胎也。 (无明,即释氏所谓无明缘行,行缘识,识缘名色,十二因缘之类也;绝则无物,犹无明也;胎则有形,犹缘名色也。) 三位而生,七位而旺,十位而死,十二位而终始焉。 (法不以胎为始,而以长生为始者,以其未现形象也。长生法:金生巳,木生亥,火生寅,水土生申,以掌上顺数可晓。) 其所取用者,莫重于生绝,故金遇巳而不克,土遇巳而不生。 (十二位取用,最重生绝二端,即五行生克,不及生绝,故金遇巳而得生,土遇巳而言绝也。) 临官帝旺,用神乃昌,是故临官则食禄,天元禄之所授也;帝旺则位中,将星之所立也。长生曰日辰,帝旺曰正旺,二者孰能胜之。 (天元禄法:四位临官,即为禄位,如甲木生于亥,顺行四位,临官在寅,是甲禄在寅 矣;乙木生于午,逆行四位,临官在卯,是乙禄在卯矣;丙戊生寅,顺行临巳,是丙戊禄巳矣,余仿此。将星之法,以中神为主,子午卯酉,正中位也,申子辰,子为将星,余仿此。) 若沐浴冠带衰病胎养,则不胜五行之生克,病渐及于不神,养将需于有力,盖见生吉而见克凶,是故水败于酉为假败,火胎于子为伪胎,木胎在酉,论克不论胎,金衰在戌,论生不论衰也。 (此言十二位,唯长生临官帝旺为重,余位稍轻,还以五行生克为断。) 死墓之法,临死无救,则邻死矣,临死又克,则过死矣。绝亦如之。墓而有刑,如击如发,墓而无冲,为匿为藏。 (爻神投死日月变爻之上,或日月变爻内有一生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