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八十八
《南华真经义海纂微》·褚伯秀
南华真经义海纂微卷之八十八 武林道士褚伯秀学 外物第二 儒以《诗》、《礼》发冢,大儒胪传曰:束方作矣,事之何若?小儒曰:未解裙懦,口中有珠。《诗》固有之曰:青青之麦,生於陵陂。生不布施,死何含珠为!接其鬓,挛其颅,儒以金椎控其颐,徐别其颊,无伤口中珠。 郭注:《诗》、《礼》,先王之陈述也。苟非其人,道不虚行,故儒者乃有用之以为奸,则迹不足恃也! 吕注:小人之儒,资先王之言,以济其不义,何以异此!疑独注:先王之世已远,儒者有资其迹以为盗而至於发冢,犹举逸诗以讽亡者,兼证口中有珠,宜取之也。夫仁义之迹大,故田怛资之以窃国;《诗》、《书》之迹小,故儒者资之以发冢。由《诗》、《礼》之迹充之以至於仁义,由发冢之心充之以至於窃国,不可不馑也。 碧虚注:《诗》以导志,礼以导事,皆垂训以翼扶治道者也。君子则持《诗》、《礼》以修身,小人则诵《诗》、《礼》以为盗。君子少而小人多,故圣迹之利天下少而害天下多。夫盗不掘夷、齐之冢,必发桀、纣之墓者,盖有以致之,是故多藏必厚亡老氏之深戒。 《鬳斋口义》:此喻当时游说之士,借圣贤之言以文其奸者。自上语下曰胪。胪传者,大儒为首而告其下。青青之麦二句赋墓田,下二句讥富者,古逸诗也。接其鬓而下,教其取口珠而无损也。《诗》、《礼》之於天下,所以正治道而防其流,与法并行,使人有所兴立也。圣人,世不常有,故其为虑也深,思有以尽革天下之弊。出於礼必入於法,合於礼而法可除,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