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十三

《南华真经义海纂微》·褚伯秀
南华真经义海纂微卷之三十三 武林道士褚伯秀学 在宥第四 贱而不可不任者,物也;卑而不可不因者,民也;匿而不可不为者,事也;麄而不可不陈者,法也;远而不可不居者,义也;亲而不可不广者,仁也;节而不可不积者,礼也;中而不可不高者,德也;一而不可不易者,道也;神而不可不为者,天也。故圣人观於天而不助,成於德而不累,出於道而不谋,会於仁而不恃,薄於义而不积,应於礼而不讳,接於事而不辞,齐於法而不乱,恃於民而不轻,因於物而不去。物者,足为也,而不可不为。不明於天者,不纯於德;不通於道者,无自而可;不明於道者,悲夫!何谓道?有天道,有人道。无为而尊者,天道也;有为而累者,人道也。主者,天道也;臣者,人道也。天道之与人道,相去远矣,不可不察也。 郭注曰:因其性而任之,则治;反其性而淡之,则乱。任贱者贵,因卑者尊,此叉然之符也。事藏於彼故匿,彼各自为,不可不为,但当因任耳。法者,妙事之边,安可以逵粗而不陈妙事哉。当乃居之,所以为远,亲则苦偏,故广乃七。夫礼节者,患於系一,物物体之,则积而周矣。事之下者,虽中非德;事之难者,虽一非道。执意不为,虽神非大,况不中、不一、不神者哉?故圣人顺其自为,自然与高会也。不谋而一,所以为易。恃於二则不广。率性居远,非积也。自然应礼,非由忌讳,事以礼接,能否自任,应动而动,无所辞让。御粗以妙,故不乱也。恃民之自为而不轻用,因物而就任,不去其本也。夫为者,岂以足为故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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