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五

《南华真经义海纂微》·褚伯秀
南华真经义海纂微卷之五 武林道士褚伯秀学 内篇养生主第一 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以有涯随无涯,殆已;已而为知者,殆而已矣。为善无近名,为恶无近刑。缘督以为经,可以保身,可以全生,可以养亲,可以尽年。 郭象注:生也有涯,分有极也。夫举重携轻,力有所限。好胜者虽绝膂,未足嫌其愿,此知之无涯也。知之名,生於失当,而灭於冥极。冥极者,任其至分而无毫铢之加。虽负万钧,忽然不觉重之在身;虽应万务,泯然不觉事之在已。此养生之主也。若以有限之生,寻无极之知,安得而不困哉。已困又为知以救之,因养而伤真,大殆也。铃须忘善恶而居中,任万物之自为,闷然与至当为一。故刑名远己而全理在身。盖能顺中以为常,则事事无不可养生。非求过分,全理尽年而已矣。吕惠卿注:生随形而有尽,知逐物而无穷。以生随知,则有殆而已。已而继之以知,卒於殆而已矣。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善恶皆生於知,其相去何若?唯上不为仁义之操以近名,下不为淫僻之行以近刑,善恶两遗而缘於不得已以为常,是乃剧心去知而止乎不知之道也。保身、全生、养亲、尽年,何以加此。 林疑独注:有形者阴阳不能续,无形者历数不能穷。故以有涯之生,随无涯之知殆已夫。真性裂而有善恶,善恶立而有名刑,为善不近於名,斯天下之真善。为恶不近於刑,斯天下之真恶。唯顺性命之情,而不损不加,於万物混同而无毁无誉,则刑、名之所不能及也。天下所以有善名,因不及者立。所以有…

本章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