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經合校卷九十三
《太平经合校》·王明
己部之八 太平經卷之九十三 方藥厭固相治訣第一百三十七 「今愚生得天師文書,拘校諸文及方書,歸居閑處,分別惟思其要意,有疑不能解,願請問一事言之。今天師拘校諸方言,十十治愈者方,使天神治之也;十九治愈者方,使地神治之;十八治愈者方,使人精神治之。過此以下者,不可用也。愚生以為但得其厭固可畏者,能相治也,不得其厭固者,不能相治也。」「善哉!真人言也,得其難意。然,夫凡洞無極之表裏,目所見,耳所聞,蝡動之屬,悉天所生也,天不生之,無此也。因而各自有神長,命各屬焉。比若六畜,命屬人也,死生但在人耳,人即是六畜之司命神也。是萬二千物悉皆受天地統而行,一物不具,即天統有不足者,因使其更相治服也。因復各使有尊卑君長,故天道悉能相治制也。得其所畏,而十十者治愈者,即是其命所屬天也。真人知之邪?」「唯唯。」「行,子已知之矣。」「請問一疑,甚不謙順,豈不言哉?」「平行勿諱。」「今若盜賊劫人者,同服人耳,豈可以為天命君長邪?」「善哉!子之難也。夫盜賊劫人者,但以無義,妄於枉服人耳,不得常服久也。一過服人,即有重罪,長吏遂之不止也。子何以言是為天命乎?今若王者治服人,豈當見逐索邪?凡人生以王者為君長、為命也。真人亦寧解不?」「今已大解。」「善哉善哉!行學者精之,亦無妄難問也,天且非人也。」「唯唯。」「有過有過不也,敬慎之,勿但若俗夫之人欲言便語也。」「唯唯。今愚生每語有劇過,不言,又無緣得知之。今欲復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