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五
《道德真经藏室纂微篇》·陈景元
道德真经藏室纂微篇卷之五 碧虚子陈景元纂 道经 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其事好还。 以,用也。夫贤臣用自然之道,辅佐圣君者,当先明天而道德次之,道德已明而仁义次之,仁义已明而分守次之,分守已明而形名次之,形名已明而因任次之,因任已明而原省次之,原省已明而是非次之,是非已明而赏罚次之,此用道辅佐圣君之术也。是以执大象天下往往而不害安平泰。夫兵者凶器,战者危事,岂可示强兵于天下。兵之兆在心。怀患未发兵也,疾纸作色兵也,傲言推校兵也,侈斗攻战兵也,此四者鸿细之争也。且人以暴陵物,物必伤之,是谓兽穷即搏,故曰其事好还。 师之所处,荆棘生焉,大军之后,必有凶年。 师旅所居之处,叉多害物,侵民妨稼,致田荒室露,荆棘乱生,又大军一过,诛戮无涯,生死之冤感伤和气,阴阳凶变必水旱继生。治身解则多事为师旅,烦恼为荆棘,嗜欲为大军,疾病为凶年,随义纵横,渊旨莫尽。 故善者果而已,不敢以取强,果而勿矜,果而勿伐,果而勿侨。 夫兵之害物也,神人共恶之。然而明王圣主,未尝去者,其所自来上矣。庚桑子曰:原兵之所起与始有人俱。又曰:有以咽药而死者,欲禁天下之医非也。有以乘舟而死者,欲禁天下之船非也。有以用兵丧其国者,欲禁天下之兵非也。兵之不可废,譬水火焉。善用之则为福,不善用之则为祸,是故怒笞不可偃於家,刑罚不可偃於国,征伐不可偃於天下。古之圣王,有义兵而无偃兵也,故以道辅佐人主者,当守雌静,不敢以兵强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