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玄宗御制道德真经疏卷之二
《唐玄宗御制道德真经疏》·佚名
致虚极章第十六 致虚极,守静笃。 疏曰:水流湿,火就燥者,《易》乾卦九五爻辞也,《春秋》致师之义也。 义曰:《春秋》宣公十二年,楚庄王围郑,旬有七日,郑人卜行成,不吉,国人大临。楚庄王退师,郑人修城,复围之三月,克之。郑伯肉袒牵羊以逆楚王,既而许之平。潘尪又盟,子良出质。夏六月,晋师救郑,及敖鄗之间,楚庄乃求成於晋。盟有日矣,楚许伯御乐伯,摄叔为右,欲单但挑战,示不欲和,以致晋师。许伯曰:吾闻致师者,御靡旌麾垒而还。乐伯曰:政师者,左射之菆,代御执辔,御下,两马掉鞅而还。摄叔曰:致师者,右入垒,折馘斩俘而还。皆行其所闻而复,晋人逐之。乐伯左射马,右射人,逐不能进。时魏锜、赵旃有憾於晋,请使於楚,皆欲晋败,彘子又不设备,战于邲,晋师败绩焉,以此致师,师必致敌。 吾以观其复。 疏:《易》曰:雷在地中,复。 义曰:《易》复卦象曰:雷在地中复者,雷是动物,复卦以动息为主,故曰雷在地中,先王以至日闭关,商旅不行,后不省方,皆取动息之义以复其本也。 不知常。 注:不恒其德者,《易》恒卦九三辞也。 大上章第十七 其畏之侮之。 疏:三王五霸。 义曰:三王者,夏、殷、周也。五霸者,夏有昆吾,黄帝之后也。殷之霸者,有大彭、豕韦,尧之后也。周之霸者,齐桓公,僖公之庶子,名曰小白,周惠王、襄王之时也。晋文公者,献公之子,名重耳,以僖公二十二年立,文公以僖四年避骊姬之祸。 信不足,有不信。 义曰:《春秋》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