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

《订正仲景全书伤寒论注》·吴谦
一、《伤寒论》与《金匮要略》原是一书,自林亿校刊遂分为二,殊失先贤之意,后赵开美仍合为一书。今复其旧,使后学知伤寒与杂证原非有二也。 一、全书经文,诸家旧本,或字有增减,或节有分合,或重出不书衍文,或正误各不相同。是集则以《仲景全书》为准,而参之各家,以昭画一。 一、《伤寒论》、《金匮要略》,法律本自井然,但系千载遗书,错误颇多,虽经历代注家编次诠解,然各执己见,位置无常,难以为法。兹集《伤寒》分经,仍根据方有执《条辨》,而次序先后,则更为变通。《金匮》门类,悉照林亿校本,而纲领条目,则详为分别。并不拘泥前人,惟在启发后学,足裨实用。 一、经中凡错简遗误,文义不属,应改、补、删、移者,审辨精核,皆详于本条经文之下。其有全节文义不相符合,绝难意解者,虽勉加注释,终属牵强,然其中不无可采之句。故另汇二帙:一曰《正误》;一曰《存疑》。附之卷末,以备参考。《金匮要略》仿此。 一、书中辞精义奥,注释诚难。若徒尚辞华,必支离蔓衍,何以阐发微言!是注惟期简易明显,发挥经旨,间或旁参互证,亦惟援引本经,不事虚文,用滋眩惑。 一、《伤寒论》自成无己创注以来,踵之者百余家;《金匮要略》自赵良衍义后,继之者十余人。各有精义,羽翼经文。然或涉浮泛,或近隐晦,醇疵并见,难以适从。兹汰其重复,删其冗沓。取其精确,实有发明者,集注于上,用资考证。 一、上古有法无方,自仲景始有法有方。其规矩变化之妙,立法成方之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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