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八
《伤寒论条辨》·方有执
辨不可发汗病脉证并治第十五 夫以为疾病至急。仓卒寻按。要旨难得。故重集诸可与不可方治。比之三阴三阳篇中。此易见也。又时有不止是三阴三阳。出在诸可与不可中也。 此叔和自揭其编述以下诸篇之由。 脉濡而弱。弱反在关。濡反在巅。微反在上。涩反在下。微则阳气不足。涩则无血。阳气反微。中风汗出而反躁烦。涩则无血。厥而且寒。阳微发汗。躁不得眠。 此疑太阳下编首条末节之互意。叔和以不可汗类此。伦序 难晓。似此者皆当缺疑可也。 动气在右。不可发汗。发汗则衄而渴。心苦烦。饮即吐水。 五脏皆有动气。详见难经。在右。以肺言也。不可发汗。内证也。衄渴烦吐。皆见太阳上编。 盖手太阴之脉。起于中焦。下络大肠。还循胃口。上膈。属肺。从肺系横出腋下。下循腰内。行少阴心主之前。而其脏通窍于鼻。所以有诸证之变见如此。 动气在左。不可发汗。发汗则头眩。汗不止。筋惕肉 。 在左。肝之内证也。肝属少阳。其脉络胆。上贯膈。布胁肋。循喉咙之后。上入颃颡。连目系。 上出额。与督脉会于巅。其主风。故头眩也。汗不止者。肝纳血。血之液为汗。迫汗则肝不纳血。 血不归经。故液有出而无敛也。筋惕肉 者。筋赖血以荣。血虚则荣衰。汗多则亡阳而亡津液。 所以然也。 动气在上。不可发汗。发汗则气上冲。正在心端。 在上。心之内证也。气上冲正在心端者。心属火而主血。肾属水而主气。逼汗则心虚。水能克火。故肾乘心之虚欲上凌之也。而心之脉起于心中。出属心系。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