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 七窍门上
《张氏医通》·张璐
目疾统论 内经曰。五脏六腑之精气。皆上注于目。而为之睛。睛之窠为眼。骨之精为瞳子。筋之精为黑眼。血之精为络其窠。气之精为白眼。肌肉之精为约束。裹撷筋骨。血气之精而与脉并为系。 上属于脑。后出于项中。(后世五轮八廓盖本诸此。)是故瞳子黑眼法于阴。白眼赤脉法于阳。 阴阳合传而精明也。东方青色。入通于肝。开窍于目。藏精于肝。人卧则血归于肝。肝受血而能视。心合脉。诸脉皆属于目。目者宗筋之所聚。上液之道也。泣不止。则液竭。液竭则精不灌。 精不灌。则目无所见矣。气脱者。目不明。目 外决于面者。为锐 。(属少阳。)近鼻上为内。上为外 。(属太阳。)下为内 。(属阳明。)赤脉从上下者。太阳病。从下上者。阳明病。从外走内者。少阳病。邪客阳跷之脉。令人目痛。从内 始。 东垣曰。经云。诸脉皆属于目。目得血而能视。又云。心事烦冗。饮食失节。劳役过度。故脾胃虚弱。心火大盛。则百脉沸胜。血脉逆行。邪害空窍。夫五脏六腑之精气。皆禀受于脾土。 而上贯于目。目者血之宗也。故脾虚则五脏之精气皆失所司。不能归明于目。心者君火也。主人之神。宜静而安。相火代行其令。相火者。胞络也。主百脉。皆荣于目。既劳役运动。势乃妄行。 及因邪气所并。而损其血脉。故诸病生焉。凡医者不理脾胃。及养血安神。治标不治本。不明正理也。 子和云。目不因火则不病。如气轮变赤。火乘肺也。肉轮赤肿。火乘脾也。黑水神光被医。火乘肝与肾也。赤脉贯目。火自甚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