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治 法
《中医入门》·秦伯未
一、正治和反治 中医治病从整体出发,十分重视病人的体力———正气,和发病的原因———邪气,把疾病看成是一个邪正相搏的过程。当邪气退却,正气进入恢复的阶段,这一斗争才算结束。也就是,正气战胜了,疾病便痊愈;邪气战胜了,就会导致病重和死亡。所以《内经》提出了一个纲领:“虚则补之,实则泻之”。补是扶持正气的不足,泻是驱除邪气的侵害;补泻之中又有各种方法,但目的只是一个,恢复健康而已。 针对着虚就用补,实就用泻,虚实同时存在,就考虑先补后泻,先泻后补,或补泻兼施。凡是从正面进行治疗,使用与病情相反性质的一种治法,不论补或泻,都叫“正治”。相反地,使用与病情性质相一致的治法,则称为“反治”。 具体的说,正治法就是寒症用热药,热症用寒药;又如症现干燥的用滋润法,拘急的用舒缓法,耗散的用收敛法。反治的用处比较少。其实反治并非真正顺从病情来治疗,表面上治法的目的似与病情同一方向,细究之,与病因仍然是相反的。例如虚性胀满症之属于消化机能迟钝的,给予补剂,而不予理气消导药,这是因为病由虚症引起,不加强其机能无从改善其症状。又如下痢症之属于积滞内阻的,给予泻剂,不予固涩止泻药,也是因为由积滞引起,不予清除无法制止,即使暂时制止,日后仍然复发。还有疾病严重时往往出现假象,如寒盛的格阳于外,发现烦躁不安的现象,倘以凉药治其烦躁是增加其病根,但直接用大热之药又将格阻不受,此时可以用热药凉饮方法,或在热药内加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