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资生集》·董熿
胎前門下 子喑 《素問》曰:人有重身九月而喑,此何為也?曰:胞之絡脈絕也。曰:何以言之?曰:胞絡者,繫於腎,少陰之脈貫腎系舌本,故不能言。曰:治之奈何?曰,無治也。當十月復。 《大全》曰:搏陵醫之神者,曰郝翁。士有婦女妊喑,嘿不能言。郝曰:兒胎大徑壅,兒生經行,則言矣,不可毒以藥。 薛立齋曰:《內經》窮理之言,患此當調攝以需之。 張子和曰:《內經》雖有無治之論。可煎玉燭散二兩,放冷入蜜少許,時呷之,則心火下降,而肺金自清能作聲也。 馬玄臺曰:巢氏論九月腎經養胎,似合經旨。然以理推之,手足十二經之脈,晝夜流行無間。無日無時而不共養胎氣也。必無分經養胎之理。《經》云:九月而喑,因兒體已長,胞脈阻絕,分娩能言,故云不必治。治之當補心腎為宜。 張嶟璜曰:喑謂有言無聲。故《經》曰不能言,此不能二字非寂然不語之謂。凡人之音,生於喉嚨,發於舌本,因胎氣肥大,阻腎上行之經,以腎之脈入肺中,循喉嚨,系舌本。喉者肺之部,肺主聲音,其人切切私語。心生有言而人不能聽,故曰喑。肺腎子母之臟,故云不必治。若《大全》解作不語,則為心病。以心主發聲為言也,與子喑了不相干。若子和有降心火之說,玄臺有補心腎之言。如果腎之脈絡絕而上干心,則其病不治,豈有產後自復之理乎。故《經》云胞之絡脈絕,此絕字當作阻字解。 慎齋曰:妊娠不語,遵《內經》之旨,固無治法,故《大全》而下,後人不敢強立方論。獨子和以降心火為治,玄臺以補心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