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匱玉函經》卷第六
《金匮玉函经》·张仲景
辨發汗吐下後病形證治第十九 發汗後,水藥不得入口,為逆。 發汗後,飲水多者必喘,以水灌之亦喘。 未持脈時,病人叉手自冒心。師因教試令咳,而不即咳者,此必兩耳無所聞也。所以然者,重發汗虛故也。 發汗後身熱,又重發其汗,胸中虛冷,必反吐也。 二陽並病,太陽初得病時,發其汗,汗先出,復不徹,因轉屬陽明,續自微汗出,不惡寒。若太陽證不罷者,不可下之,下之為逆,如此者,可小發其汗。設面色緣緣正赤者,陽氣怫鬱在表,當解之,熏之。若發汗不大徹,不足言,陽氣怫鬱不得越,當汗而不汗,其人燥煩,不知痛處,乍在腹中,乍在四肢,按之不可得,其人短氣,但坐汗出而不徹故也,更發其汗即愈。何以知其汗出不徹?以脈澀,故知之。 陽明病,本自汗出,醫復重發其汗,病已瘥,其人微煩,不了了,此大便堅也,以亡津液,胃中燥,故令其堅,當問小便日幾行?若本日三兩行,今日再行者,故知大便不久出,今為小便數少,津液當還入胃中,故知必當大便也。 大下後發汗,其人小便不利,此亡津液,勿治之,其小便利必自愈。 病人脈數,數為熱,當消穀引食,而反吐者,以醫發其汗,陽氣微,膈氣虛,脈則為數,數為客熱不能消穀,胃中虛冷故吐也。 病者有寒,復發其汗,胃中冷,必吐蛔。 傷寒發其汗,身目為黃,所以然者,寒濕相搏,在裡不解故也。 發汗後,重發其汗,亡陽譫語,其脈反和者不死。 傷寒發汗已解,半日許,復煩,其脈浮數,可復發其汗,宜桂枝湯。 傷寒大下後,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