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六·文十六
《陆懋修医书文十六卷》·陆懋修
下工語屑 醫之為道,莫要於不使病大。不使病大,莫要於先分虛實。虛實之不分,則一錯到底。 凡為醫者,必先論其見地之明昧,然後可論其手法之高下。果能於病有見到處,則動手自有準對。即使當時尚未極高明,他日必為良醫。 臨病人於俄頃便處湯劑,何敏捷乃爾。要惟有定識於平時,乃克有定力於片刻。 醫是講學,不是市道。故商賈貿遷之術,無一書之傳。而醫家言則汗牛充棟。 諺云:十個醫,十個法。此言不然。病者只有一個病,自當只有一個法。 案者,斷也。必能斷,乃可云案。方者,法也。必有法,乃可云方。若非步武前賢,安得有此學術。 書本不載接方,以接方之無定也。然醫則全在接方,上見本領。 學醫從《傷寒論》入手,始而難,既而易。從後世分類書入手,初若甚易,繼則大難矣。 六經之病以證分。於讀書時先明何經作何證,則於臨證時方知何證為何經。病者不告以我病在何經也,故必先讀書,而後臨證,乃能明體達用。 六經要分看,又要合看。總以胸中先有六經之病,然後手下乃有六經之治。 病有必待問而知之者,安得以不問為高?即如脈以合病,而病者之於醫但令切脈,夫寒熱表裡此可以脈得之。然一脈關數證,得此脈矣,所病之證仍不能以脈知也。故醫者不可以不問,病者不可以不說。 病有本不是一劑藥可愈者,用藥亦不必重;病有必賴一劑藥建功者,用藥則不可輕。輕則藥不及病,而反滋惑。 石膏不可鍛,鍛則如石灰不可用矣。非生者重,鍛者輕也。 大黃生者走後陰,熟者但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