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性篇
《医余》·尾台榕堂
養性由於修身。修身在於守道。凡人之所以致疾病。罹夭橫。未嘗不因失此道也。蓋不修身養性。徒從其心情。則放僻邪恣。淫溺惑亂。無所不至。故聖人設立禮義以制心情。作為音樂以宣導堙郁。使人修身養性。無虧殞天年者。經傳所載。諸子所述。歷歷可見矣。今援其十一略解文義以發其意。與聖人之旨同其歸者。雖道家之言亦收之。不以人廢言也。然至虛無清淨。恬淡無欲之說。一切無取焉。 易曰。需於酒食。貞吉。(需九五)象曰。需於酒食。貞吉。以中正也。 人而貞其於飲食。自無有過失。夫飲食者。人之所資以生也。然如失其節。不特困亂。致中傷。取死亡。其害不可勝言也。故聖王立饗食飲酒之禮以教之。所以導中正也。奉遺體者可不慎乎。 又曰。噬臘肉遇毒。(噬嗑六三)象曰。遇毒。位不當也。 王弼曰。處下體之極。而履非其位。以斯食物。其物必堅。豈唯堅乎。將遇其毒。噬以喻刑人。臘以喻不服。毒以喻怨生。如王氏所解。是語不過譬喻耳。然准而言之。人有幼稚老壯。而資質之與腑臟。又各有強弱。故臘脯雖非毒。而或受其害。食之可慎如此。 又曰。君子以慎言語。節飲食(頤象) 王弼曰。言語飲食。猶慎節之。況其餘。 又曰。有孚於飲食。旡咎。濡其首。有孚失是。(未濟上九)象曰。飲酒濡首。亦不知節也。 不知節。則有孚猶失是。況不孚乎。 書曰。訓有之。內作色荒。外作禽荒。甘酒嗜好。峻宇雕牆。有一於此。未或不亡。(五子之歌。) 孔安國曰。迷亂曰荒。嗜甘無厭足。此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