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古筮考卷之二 静爻

《周易古筮考》·尚秉和
静爻 朱子曰:“六爻不动,占本卦彖辞。” 按:古人成例,固以占彖辞为常。然彖辞往往与我不亲,则视其所宜者而推之。斯察象为贵耳。兹将古人占得六爻全静之推,汇录于左。固不拘一法也。 董因筮重耳返国 公子重耳反国,董因迎之河,曰:“臣筮之,遇泰之八。”韦注:遇泰无动爻,筮为侯。泰三至五震为侯。阴爻不动,其数皆八,故得泰之八。与贞屯悔豫皆八义同。曰:“是谓天地配享,小往大来。阳下阴升,故曰配享。小喻子圉,大喻文公。阴在外为小往,阳在内为大来。今及之矣,必有晋国。” 按:此用彖辞。 又按:泰之八,韦注不甚明了。宋程迥云:“九变六,六变九。”非也。九当变八,六当变七。何以言之?董因为晋文公筮得泰之八,谓初、二、三以九变八,四、五、上不变为八,故曰“泰之八”。如程氏之说,则初、二、三变矣。然史何不曰泰之坤,而曰泰之八?则未变可知也。且如程说,施之于艮之八,贞屯悔豫皆八,则不通也。阙疑可也。 秦伯伐晋筮获晋君 秦伯伐晋,卜徒父筮之:“吉,涉河,侯车败。”诘之,杜注:秦伯不解,谓败在己,故诘之。对曰:“乃大吉也,三败必获晋君。其卦遇蛊,曰‘千乘三去,三去之余,获其雄狐’。夫狐蛊,必其君也。注:于《周易》,‘利涉大川,往有事也’。亦秦胜晋之卦也。今此所言,盖卜筮书杂辞。以狐蛊为君,其义欲喻晋惠公。其象未闻。顾炎武曰:“邵氏云,去犹除也,每除三百三十三,则三除所剩为一。非获其君而何?蛊之贞风也,其悔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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