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诸弟·教弟婚姻大事须谨慎
《曾国藩家书》·曾国藩
【原文】 诸位老弟足下: 十六早,接到十一月十二日发信,内父亲一信,四位老弟各一件,具悉一切,不胜次喜!四弟之诗,又有长进,第命意不甚高超,声调不甚响亮。命意之高,须要透过一层,如说考试,则须说科名是身外物,不足介怀,则诗意高矣。若说必以得科名为荣,则意浅矣。举此一端,余可类推。腔调则以多读诗为主,熟则响矣。 去年树立堂所寄之笔,亦我亲手买者,春光醉目前每支大钱五百文,实不能再寄。汉壁尚可寄,然必须明年会武后,乃有便人回南,春间不能寄也。 五十读书固好,然不宜以此耽搁自己功课;女子无才便是德,此语不诬也。 家常欲与我结婚,我所以不愿意者,因闻常世兄最好恃父势,作威福,衣服鲜明,仆从恒赫,①恐其家女子有宦家骄奢习气乱我家规,诱我子弟好奢耳。今渫再三要结婚,发甲五八字去,恐渫家是要与我为亲家,非欲与弟为亲家。此语不可不明告之。 贤弟婚事,我不敢作主,但亲家为人如何?亦须向汪三处查明。若吸鸦片烟,则万不可对。若无此事,则听堂上各大人与弟自主之可也。所谓翰堂秀才者,其父子皆不宜亲近,我曾见过,想衡阳人亦有知之者,若要对亲,或另请媒人亦可。 六弟九月之信,于自己近来弊病,颇能自知,正好用功自医。而犹曰终日泄泄②,此则我所不解者也。 家中之事,弟不必管,天破了,自有女娲管,洪水大了,自有禹王管。家事有堂上大人管,外事有我管,弟辈则宜自管功课而已,何必问其他哉?至于宗族姻党,无论他与我有隙无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