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各有因缘莫羡人
《偶像》·张恨水
在这个水码头上,住到三十天之后,丁古云带的几百元钞票,已经花光 了。而在这三十天之内,他虽昼夜的想着解救之法,也正和他收着的钞票一 般,越想越少,因为在报上看到,朋友已经在重庆和他开过追悼会了。在他 用到最后五十元钞票的时候,他觉得不能坐以待毙,就离开了这水码头,走 到邻近一座大县城去。那时,拍卖行之开设,已传染到外县,他把身上这件 大衣,现价卖给拍卖行,按着当年的行市,得了八百元。拿了这八百元,再 离开了这个县城。因为这里到重庆太近,下江人太多,识出本来面目,是老 大的不便。但这时生活程度,已经在逐日的增涨,八百元的旅费,在一个月 后,又用光了。他身上作的那套西服,还不破烂,又向所到的城市拍卖行里, 将西装卖掉,买了一件青布夹袍子穿着。而身上残留下的,却只有二百元了。 他住在一家鸡鸣早看天式的小客店里,吃着最简单的两顿饭,加上旅店费和 坐茶馆费,每天还要十五元开销。他终日想着,这二百元又能用几时呢?用 完了,就不能再向拍卖行想法了。这一日,他徒步到河边,在一家小茶馆的 茶座上,独捧了一碗茶,向着河岸上出神。他看到码头上的运夫,光着肩膀, 流着汗,抗抬着货担来去。其中有两个年老的,头发一半白了。他忽然想着, 赚钱不一定要资本,智慧可以换到钱,劳力也可以换到钱。那种年老的运夫, 还在把他将尽的气力去为生活而奋斗。我不是那样老,气力虽没有,智慧是 有的,我不能拿出我的智慧来换钱吗?丁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