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回史世无一见识奇货
《枕上晨钟》·佚名
第十一回史世无一见识奇货 词曰:《青玉案》 白眼红尘,谁知假和真,英雄可惜沉沦,一腔怨气何伸!错将美玉指顽&,令人几掣昆吾,牝牡骊黄之处,幸亏眼眼(睛)不昧。 却说富公子鹤仙,已长成八岁了。当初刁仁在日,原送他在学里读书,却也古怪,虽然年小,那一种举止动静,骨格丰姿,自有大家气象。且性极沉静,平日从不与街坊上孩子戏耍,闲时只独自坐地。家中事,心里都记得些,常常想起来,一般样也在背地里掉点泪。邢氏虽是个歪女人,然从小哺他乳的,终有些疼他。况且小凤在日,十分怜惜他的。此时,刁仁死了,小凤去了,依归沈君章,小人心肠,只顾目前,那肯念他是个公子,只管恣意凌贱。八岁的孩子,驱使他买东买西,还叫他在店中服侍客人,装烟点火,取水拾柴,稍有不遂,轻骂重打。邢氏起先还疼他,后来也趁着沈君章的喜怒了。初时鹤仙也不甚怕,那里禁得起几顿狠打,不怕你不畏惧。左邻右舍,只知是王家的儿子,王知道是一个御史的公子,反做了骡夫的奴仆,鹤仙受了打骂,常在背后告诉人家说:“我不是王家的儿子,主家是我的奴才,他也不姓王。”那些人一时也不辨出他的话,从中有好事者,将此话来对君章道,君章把些言语支吾了。自此不独沈君章恨之入髓,连邢氏也怒之如仇了。两个商议妥当,决意要卖他。夜里推他在房门外,独自一个睡,可怜衣衫褴褛不成模样,亏了汤氏原是老实人,性极慈善,见如此凌虐。他十分不忍,便收拾他在身边睡。衣服破了,与他缝补浆洗。孩子管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