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封国师淫僧诱帝献花灯火烧皇宫
《武宗逸史》·佚名
刘瑾窃据皇权之后,广开贿赂。企望贿官者,只要重贿刘瑾,使他欢喜,他只需在一张白纸上写上“授某人某官”,吏部衙门就要奉行,不敢违抗。犯罪的官员,只要行贿得法,不仅可以免罪,有的还可升官。刘瑾还公开索贿,如若不予,轻者罢官,重者杖责下狱。刘瑾不仅贪婪,且狡诈凶狠。他手中有一个黑名单,凡是在朝中任职,不附和他的官员,均列入黑名单,一一想办法除掉。 一天早朝,刘瑾把刘键、谢迁、韩文等五十三人列于奸党,在朝堂上列榜出示。早朝毕,刘瑾又令朝中群臣集合于金水桥南,厉声斥责道:“此类奸党,死有余辜。不杀,不足以安邦,不杀,不足以定国。对这类人,就是要杀!杀!杀!夷其三族。 ” 刘瑾一再重复一个“杀”字,威吓群臣,他做的那些见不得人的暗杀勾当,如今已变得名正言顺。 正德三年,刘瑾下令地方赴京朝觐官员,每个布政司纳银二万两,不完纳者,不许返回。有一名御史,见刘瑾贪财,便把自己搜刮来的民脂民膏汇集起来说:“本官为你们这些宝贝,提心吊胆,却还有比我还贪财的,岂不是喜事。人说横财多致灾,可是横财也能买横福哟。”这个贪官一次就献给刘瑾黄金万两,顿时官运亨通,当上了兵部尚书。 南京另有一御史张泰,为官清廉,致力政事,本应升迁,却因家贫不能送金送银,只给刘瑾送去当地产的土葛。刘瑾看也不看,用脚踢到一边。过了不久,就令其致仕。 刘瑾索贿的花样很多,有时由爪牙出面讨价还价,再回来与他相商是否成交。也有刘瑾先提出索贿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