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回 三千里孝子走风尘 一封书义仆托幼主

《侠女奇缘》·文康
上回书交代的,是安老爷因本管的河工两次决口,那河道总督,平日又和他不对,便借此参了一本,革职拿问,带罪赔修,将安老爷下在山阳县县监。虽说是安顿在土地祠不致受苦,那庙里通共两间小房子,安老爷住了里间,外间白日见客,晚间家人们打铺;旁边的一间小灰棚,只可以作作饭菜,煮煮茶水。安太太租了几间饭店,权且安身;幸而是个另院,还分得出个内外。只是那赔修的官项,计需五千余金,后任工员催逼得又紧,老爷两袖清风,一时那里交得上?没奈何只得写了家信,打发梁材进京,将房地田园变卖。且喜平日看文章这些学生里头,颇有几个起来的,也只得分头写信,托他们张罗,好拼凑着交这赔项。一面就在家信里谕知公子,无论中与不中,不必出京,且等着此地官项交完,或是开复原官,或是如何,再作道理。梁材候老爷的信写完、封妥,收拾了当,即便起身。那老爷、太太,自有一番的嘱咐不表。 列公!你看拿着安老爷这样一个厚道长者,辛苦半生,好容易中得一个进士,转弄到这个地步,难道果真是皇天不佑好心人不成?断无此理!大抵那运气循还,自有个消长盈虚的定数,就是天也是给气运使唤着;定数所关,天也无从为力。照这样讲起来,不是好人也不得好报,恶人也不得恶报,天下人都不必苦苦的作好人了?这又不然!在那等伤天害理的,一纳头的作了去,便叫作“自作孽,不可活”,那是一定无可救药的了。果然有些善根,再知悔过,这人力定可以回天,便叫作“天作孽,犹可违”。何况安老爷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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