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回 张凤姐冤魂托梦

《绣鞋记》·佚名
诗曰: 强成燕侣与莺俦,丧节污名不顾羞。 错脚难番怜薄命,泉台空抱恨悠悠。 话说陈氏拜了静远为师,从此收心养性,杜门不出,看破红尘。静对黄庭经一卷不理人间是与非。其父母闻之,也亦为之叹息,无庸赘述。 却说张木公见凤姐业已身亡,满腔忿怒自是瓦解冰消,因思媳妇被儿逐回外室,不过为尽姑嫂私情,以致终身受累,闻她今已入寺修行,不肯复为改嫁,虽非完人,但亦尚顾廉耻,终身已得安乐之处,到也罢了。惟是良雪现在鳏居,一室独处,何以为情,老夫意欲为他再续良缘,免其在外浪荡。思想已定,便同妻子商议,安人答说 :“老爷言之甚是,妾身久有此心, 一向因亚凤心绪不宁,未暇谈及。老爷既有此志,当即举行。” 夫妇庄然谈论,适值钱婆到来。说起前村马姓之女,年方二 九,生得丰姿俊俏,举止端庄,而且簪缨世族,阀阅名家,门户相登,堪为令郎继室。木公夫妇听说,喜色欣欣立写年庚一纸,交与钱婆前往作伐。未几,钱婆往来说合,两家应允,遂即过聘,择吉迎娶。是日,大排筵席,亲眷纷纷到贺,鼓乐喧天,觥筹交错,直至更阑而散。此夕洞房花烛,鱼水和谐,琴瑟百年,以继前好。从此良雪夫妻和顺,这也不必多说。 再表张凤姐死于非命。因在冤枉死城朝夕嗟怨,自恨当时这两个狗尼将我陷害。只估叶郎是个书香子弟,薄洒风流,故有如此情重,是以在宝莲庵私会,愿托终身,岂知他是个色中饿鬼,残酷贪夫,霸人田土、占人房屋、奸人妻女、挖人骸骨,种种非为,人憎鬼怨,今日…

本章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