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7回 施贤臣假神断山 黄天霸缴牌复命
《施公案》·佚名
话说大家席散,张七便将金牌亲送出来,交给天霸收好。 于是各人闲谈了一会,厅上已点得灯烛辉煌。约至初更以后,张七又拿出酒来,大家仍然原位,入席痛饮。等到散席,已是三更将尽,各人且去安歇。次日又留计全、褚标、朱光祖、黄天霸四人,盘桓了一日,依旧盛席款待,不必细讲。第四日天霸、计全皆要告别。张七不敢久留,只得答应。二人便辞了张七,并褚、朱二人。张七为托计全代谢施公,并求施公就近择吉迎娶。计全答应。于是二人一揖而别,直回徐州。褚标、朱光祖也各自回去,不表。 再说施公,这日接下一张状词,是本地一个秀才,与一个捐职互控,占夺坟山,已有二十余年,皆未结案。施公阅词已毕,便传知府县,将历次所控案卷,即日汇齐呈送,以便检阅;并限明日午堂,齐集原、被人证,听候提讯。府县奉谕之后,赶将历次互控卷宗,送至行辕。施公随即开勘两造状词,均极在理,毫无疏漏之处,前后看毕,摆在一旁。到次日已牌时分,府县均已齐集。施公当即传见,彼此谈了一会,便命升堂。 有差役将原、被告带上,跪在下面。施公在上看他两人,一个衣冠华美,年纪不过四十上下;一个形容枯槁,贫穷不堪,年纪有七十开外。施公便先问衣冠华美的道:“你叫什么名字?因何占夺外姓坟山?”那人道:“职员姓曾,名唤本厚。只因职员曾祖,价买本县草山坟地六亩,为葬柩之地,相延已久,并无异说。直至职员生父去世,奉柩入山,以备安葬。忽有本学附生屠念祖,上山霸阻,坚说此地系伊所买。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