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则 忠节隐匿
《包公案》·佚名
常言道:“朝里无人莫做官”,这句话深为有理;还有一句话:“家里无银莫做官”,这句话更为有理。怎见得?如今糊涂世界,好官不过多得钱而已。你若朝里无人,家里无银,凭你做得上好的官,也没有人辨得皂白。就如那守节的女子,若不是官宦人家,又没有银子送与官吏,也不见有什么名色在那里。 如今说河南有个县丞潘宾,居官时一文不要,又御边有功。 这样一个好官,职分虽小,难得如此。做上司的原应该奏过朝廷,加升他的官职才是,竟索他银千两才许他保奏。可怜他这样一个清正官员,哪里来的银子?怎不教人气死!一日,包公坐赴阴床断事,接得一纸状词,正是潘宾的,告为匿忠事:居官不要一文,难道一文不值?御边自守百雉,难道百雉无灵? 风闻的每诈耳聋;保奏的只伸长手。阳世叩阍无路,阴间号天自鸣。上告。 包公看罢道:“可怜可怜。潘宾果若为官清正,御边有功,满朝文武官员多多少少总不如你了。你在生时何不自鸣,死后却对谁说?”潘宾道:“在生时就如哑子吃苦瓜一样,没有银子送他,任你说得口酸,哪个管你三七二十一?可怜潘某生前既不得一好名,死后如何肯服!”包公道:“待我回阳奏过朝廷,当赠你一个美名,留芳青史,岂不美乎?”潘宾道:“生前荣与死后名,总是虚空。但恨那要银子的官,在生不与我保荐,如今没处出气。”包公道:“有我老包在这里,任他阴阳人等,哪有没处出气的!你且把要银子的官写下姓名与我,我自有处。”潘宾写罢将上呈时,忽报门外有一个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