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回 灭苦株贼伸客冤

《包龙图判百家公案》·安遇时
冤魂不散托鸟鸣,包公灵判为黎民。 万事劝人休碌碌,举头三尺有神明。 昔江阴有一布客,姓谢名思泉,从巴州发布回家,径从便捷路苦株地经过,一片山路崎岖,五里不闻鸡犬。其山凹中有一人家姓潭,兄弟假以讨柴营生。兄名贵一,弟名贵二,兄弟人面兽心,凡遇孤客经过,常行歹意。思泉只欲借问路程,望见二人,迤逦近前唱喏云:"大哥休怪,此去江阴还有几日路程?"贵一答道:"只有三日之遥。"贵二问:"客官从何处来?"泉复云:"小弟自巴州发布回,到此失路,望二兄指引。"二人曰:"那山凹小路可去。"泉自思二人只是樵夫,遂任意徘徊,去到前途又是峻岭难攀。泉只得在此等人问路。 不觉贵一兄弟赶到山底,用刀挥中思泉后脑,鲜血淋漓,气绝而死。二人掩血抬尸,穴埋山旁。当得银千头,兄弟归家将银均分。倏然半年,括囊弗露。 忽包拯出巡巴州,从苦株地经过。人喝道,马嘶风,行到半路,闻鸟音连唤:"孤客孤客,苦株林中被人侵克。"拯遂转镇抚司安歇,差张龙、李虎寻原鸟叫苦去所,看是甚么冤枉。 张龙领旨去到苦株林,仍见那鸟叫声如前,即觑那鸟所在,寻个踪迹,只见山凹土穴露出死人尸首。张龙回报,拯大惊,遂焚香告天地,祝云: 拯菲才,身任中宪之职,每愿百姓举安,不意苦株山中谋杀这人。古云:人头落地,三年大乱;鲜血滴地,三年大旱。伏乞上天垂怜生灵,预泄冤根,使臣无愧厥职。谨告。 至此夜拯隐几而卧,须臾梦见一人,披发泣于案前,歌绝句诉云: 言身寸号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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