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回 判奸夫误杀其妇

《包龙图判百家公案》·安遇时
梅敬经营志亦良,神签报应亦昭彰。 奸夫误谋真可恨,包公判断播传扬。 却说河南开封府陈州管下商水县,其地在州西九十里,有一人姓梅名敬者,少入郡庠,习举子业,家道殷实,父母俱庆,止鲜兄弟。父母与其娶邻邑西华县姜氏为妻。一日,梅生在小庄读书,正遇春季天气,百花开遍,红紫芳菲。梅生乃呤诗一首以慰怀,曰: 酒满金樽花又香,正缘老大见花狂。 小桃枝上春三月,细柳风中燕一双。 雾薄远峰多出没,日晴鸥鸟自倘佯。 芳菲百汇红铺眼,谁念书生在小庄? 梅生吟毕,终日侍奉二亲,曲尽孝养之乐。谁知乐极悲生,父母相继亡故。梅敬夫妇哭之尽哀,以厚礼殡葬。服满赴试,屡科不第。回家,梅敬乃谋谓其妻曰:"吾幼习儒业,将欲显祖养亲荣妻荫子,为天地间之一伟人,期为可也。奈何苍天不遂吾愿,使二亲不及见吾成立大志以没,诚乃天地间之一罪人也。今无望矣。展转寻思,尝忆古人有言:若要身带十万头,除非骑鹤上扬州。意欲弃儒就商,遨游四海,以伸其志,乃其愿矣,岂肯拙守田园,甘老丘林而已哉。不知贤妻意下如何?" 姜氏曰:"妾闻古人有云:在家从父,出嫁从夫,所以正妇德也。君既有志为商,妾亦当听从而已。但愿君此去,以千金之躯为重,保全父母遗体,休贪路柳墙花,以堕其志。但得获微利之时,当即快整归鞭,此则妾愿毕矣。外此非所慕也。"梅敬听闻妻言有理,心中喜不自胜,遂即收置货物,径往四川成都府经商。姜氏与其饯别而去。后来姜氏正在妙龄之际,欲心人皆所具…

本章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