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星》·叶紫
一 梅春姐非常幸福地又回到村中来了:她是奉了命令同黄一道回的。当她在镇上听到那癞子陈德隆,因要杀他们却错杀了旁人而逃跑的时候,她就想要回来的。因为她的伤还不曾全好,才迟了几日。 她非常高兴,她从镇上的漂亮的女会长那里,学到了很多东西。她没有再住从前的那所旧房子了。她是和黄同住在大庙旁边的另一个新房子里的。她不曾再回来看过她的老家,她也不再悬念她家中的用品、鸡、牛和农具!…… 她不再怕人们的谣言了,她也不再躲在家中不敢出来了。她似乎完全变成了另外一个人。她整天都在村子里奔波着,她学着说着一些时髦的、开通的话语,她学着讲着一些新奇的、好听的故事。 姑娘们、妇人们,都开始欢喜她,同她亲近了。老头子、老太婆们,都开始嫉妒她、卑鄙她,同她疏远了。 当她一遇见了人时,她就说:她也要在村子里组织一个什么女人们的会了,那会完全是和男人们的会一样的。因为女人在这个时候通统应当自立起来,和男人们共同作事的原故。女人是不能一世都依靠男人们的。而且,男人们也不能够无理地欺侮女人,打女人和折磨女人——就像陈灯笼过去折磨她的那样——因为女人和男人们一样地都是人啦!……并且女人们从今以后,统统要“自由”起来:出嫁、改嫁都要由自己作主,男人是决不能在这方面来压制和强迫女人们的!……女人们还偷着留着没有剪掉头发的,限时统统要剪掉!……村子里不准任何人再折磨“细媳妇”!而且尤其是不准“包细脚”和逼着死掉了丈夫的女人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