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回 县令糊涂相臣识卓 凶人被获公子冤明
《三门街前后传》·佚名
枯木逢春月至秋,他乡遇故喜相投。 求名问利成何用?未若禅林更好修。 话表钱塘县知县将原被告人证带齐,回明范相。范相即刻升坐大堂,命带徐文炳。差役遂将徐文炳带至堂前跪倒。范相观徐文炳容貌实系儒生,断不能持刀杀人。当即问道:“尔是徐文炳,为何逼奸不遂,杀死梅氏?从实招来。” 徐文炳早已知福禄叩阍已准,特差大臣查办,遂回道:“犯生委实不曾杀人,叩求丞相超生。” 范相喝道:“徐文炳竟敢狡赖,本阁查阅原卷,尔已招因奸致杀,何得翻供?” 徐文炳泣诉:“那日犯生因母病重,兑换参苓,经过黄家门首,偶为梅氏误泼面水,溅犯生衣服。梅氏过意不去,当令犯生坐在他家,梅氏将犯生衣服脱下烘烤。衣服干后,犯生穿衣出他家去换参苓,当即回家,不晓梅氏被何人所杀。及至次日,蒙县父台传犯生到案堂,谕梅氏被犯生逼奸未遂,致被杀死。犯生一再申辩,曾奈县父台不容分说,将犯生屈打成招。” 范相拍案喝道:“胡说,有尔折扇为证,尚敢狡赖?” 文炳见问,复又诉道:“若谓折扇,是犯生从黄家匆匆出门遗落在他家。如果有意图奸,日间只有梅氏一人在家,何必待至夜晚方行图奸致杀。此中之理,仰求丞相明察。” 范相点首,令他退下。遂传原告问道:“尔妻究竟被何人所杀?从实诉来。” 黄贵说:“小人之妻梅氏实系徐文炳杀死。他黄昏时分,来至小人家内图奸,小人之妻不从,他便持刀把小人之妻杀死。” 范相将公案一拍,厉声喝道:“尔敢随口胡言!本阁且问你,尔既知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