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回 信甘言轻心失赣省 挟利器混迹入都城
《清末民初历史演义》·董郁青
王之瑞是在前清做过督抚的人,他的排场非常之大。当日实指望做直隶都督,就是变相的总督,可以足足地过一回官瘾。并且他原是直隶人,在满清时代,本省人不能做本省官,无论你有多大的才能,多大的功劳,休想在自己家门口出风头露脸。必须远远离开本省,才能够发号施令,这意思就是怕在本省内情弊太多。本来人生在世,谁没有几个亲戚本家同要好的朋友,假如做官不离本省,他的亲族朋友因为距离很近,当然全要寻了去,或营谋差事,或情托官司,或借着旗号,在外面招摇撞骗。无论什么不好的事,全不免要借此发生,不但与公事有妨,与做官的个人名誉,也要受连带影响,因此远远地调开,便可以免去许多情弊。这样朝廷还不放心,又立了一种亲族回避之例,比如这一省中,某人做了督抚,他的亲戚或本家某人,又放了这一省的司道,该督抚就得赶紧奏明朝廷,请旨调换。结果是把那个官小的调往他省,从他省中寻一个对品的调来这一省,彼此对换一下,便可以免去种种嫌疑。下至府同州县,佐贰佐杂,也都是这个例。其官规之整肃,于此可以窥见一斑了。后来到了民国,硬把这种成例一概取消,不但本省人可以在本省做官,并且他一个做了大官,可以把他兄弟子侄、亲戚朋友一总拉到本省来做官。当年某人做山东省长,把山东几带名的好县缺,都委了他的亲侄子、亲兄弟。后来某省长去职,他家的那几位县太爷也都拐款逃跑。后任因关系某省长的面子,也不便深追,糊里糊涂的就完了。有人说,这叫利不外溢,诚然诚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