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卷 莫大郎立地散神奸
《新编绘图今古奇观》·佚名
诗曰: 黑蟒口中舌,黑蜂尾上针, 两般犹未毒,最毒妇人心。 话说妇人家妒忌乃是七出之条内一条,极是不好的事。却这个毛病,像是天生成的一般,再改不来的。 宋绍兴年间,有一个官人,乃是台州司法,姓叶,名荐。 有妻方氏,天生残妒,犹如虎狼。手下养娘妇女们,-楚挺杖,乃是常刑。还灼铁烧肉,将锥搠腮。性急起来,一口咬住不放,定要咬下一块肉来;狠极之时,连血带生吃了。常有致死了的。妇女里头,若是模样略似人的,就要疑心司法喜他,一发受苦不胜了。司法那里还好解劝和的。虽是心里好生不然,却不能制得他,没奈他何。所以中年无子,再不敢萌娶妾之念。 后来司法年已六旬,那方氏他也五十六七岁差不多了,司法一日恳求方氏道:“我年已衰迈,岂还有敢乐好色之意?但老而无子,后边光景难堪。欲要寻一个丫头,从他养个儿子,为接续祖宗之计。须得你周全这事方好。”方氏大怒道:“你就匡我养不出,生起外心来了!我看自家晚间尽有精神,只怕还养得出来。你不要胡想!司法道:“男子过了六十,还有生子之事;几曾见女人六十将到了,生得儿子出的?”方氏道: “你见我今年做六十斋头了么?”司法道:“就是六十,也差不多两年了。”方氏道:“再与你约三年,那时无子,凭你寻一个滢妇,快活死了罢了。”司法唯唯从命,不敢再说。 过了三年,只得又将前提起。方氏已许出了口,不好悔得,只得装聋做哑,听他娶了一个妾。娶便娶了,只是心里不伏气,寻非厮闹,没有一会清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