僖公·十一年
《谷梁传》·穀梁赤·〔先秦〕
一、十有一年,春,晋杀其大夫丕郑父。 称国以杀,罪累上也。 二、夏,公及夫人姜氏会齐侯于阳谷。 三、秋,八月,大雩。 雩,月,正也。雩得雨曰雩,不得雨曰旱。 四、冬,楚人伐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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