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传·卷三十五 裴让之等
《北齐书》·李百药·〔唐代〕
裴让之,字士礼。年十六丧父,殆不胜哀,其母辛氏泣抚之曰:“弃我灭性,得为孝子乎?”由是自勉。辛氏,高明妇则,又闲礼度。夫丧,诸子多幼弱,广延师友,或亲自教授。内外亲属有吉凶礼制,多取则焉。 让之少好学,有文俊辩,早得声誉。魏天平中举秀才,对策高第。累迁屯田主客郎中,省中语曰:“能赋诗,裴让之。”为太原公开府记室。与杨愔友善,相遇则清谈竟日。愔每云:“此人风流警拔,裴文季为不亡矣。”梁使至,帝令让之摄主客郎。 第二弟诹之奔关右,兄弟五人皆拘系。神武问曰:“诹之何在?”答曰:“昔吴、蜀二国,诸葛兄弟各得遂心,况让之老母在,君臣分定,失忠与孝,愚夫不为。伏愿明公以诚信待物,若以不信处物,物亦安能自信?以此定霸,犹□行而求道耳。”神武善其言,兄弟俱释。历文襄大将军主簿,兼中书舍人,后兼散骑常侍聘梁。文襄尝入朝,让之导引,容仪蕴藉,文襄目之曰:“士礼佳舍人。”迁长兼中书侍郎,领舍人。 齐受禅,静帝逊居别宫,与诸臣别,让之流涕歔欷。以参掌仪注,封宁都县男。帝欲以为黄门郎,或言其体重,不堪趋侍,乃除清河太守。至郡未几,杨愔谓让之诸弟曰:“我与贤兄交□,企闻善政。适有人从清河来,云奸吏敛□,盗贼清靖。期月之期,翻然更速。”清河有二豪吏田转贵、孙舍兴久吏奸猾,多有侵削,因事遂胁人取财。计赃依律不至死。让之以其乱法,杀之。时清河王岳为司州牧,遣部从事案之。侍中高德政旧与让之不协,案奏言:“当陛下受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