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五
《新齐谐》·袁枚·〔清代〕
姚端恪公遇剑 仙国初桐城姚端恪公为司寇时,有山西某以谋杀案将定罪。某以十万金赂公弟文燕求宽,文燕允之,而惮公方正,不敢向公言,希冀得宽,将私取之。 一夕者,公于灯下判案,忽梁上男子持匕首下,公问:“汝刺客耶,来何为?”曰:“为山西某来。”公曰:“某法不当宽。如欲宽某,则国法大坏,我无颜立于朝矣,不如死。”指其颈曰:“取。”客曰:“公不可,何为公弟受金?”曰:“我不知。”曰:“某亦料公之不知也。”腾身而出,但闻屋瓦上如风扫叶之声。 时文燕方出京赴知州任。公急遣人告之。到德州,已丧首于车中矣。据家人云:“主人在店早饭毕,上车行数里,忽大呼‘好冷风!’我辈急送绵衣往视,头不见,但血淋漓而已。”端恪题刑部白云亭云:“常觉胸中生意满,须知世上苦人多。” 吴髯 扬州吴髯行九,盐贾子也,年二十,将往广东某藩司署中赘娶。舟至滕王阁下,白昼见一女与公差来舟中,云:“寻君三世,今日得见面矣。”吴髯茫然不知所来。家人知为冤鬼,日以苕帚打其见处,无益也。从此吴髯言语与平时迥异。由江西以及广东,二鬼皆不去。 入赘之日,女鬼忽入洞房,索其坐位,与新人争上下,惟新人与吴髯闻其声,云:“我本汉阳孀妇,与吴狎昵,遂订婚姻,以所畜万金与至苏州买屋开张布字号,订明月日来汉阳迎娶。不意吴挟金去,五年竟无消息。我因自经死,到黄泉哭诉,汉阳城隍移查苏州城隍,回批云:‘此人已生湖南。’寻至湖南诉城隍,又查明已生扬州,及至扬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