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丹國志卷之二十三
《契丹国志》·叶隆礼
族姓原始 契丹部族,本無姓氏,惟各以所居地名呼之,婚嫁不拘地里。至阿保機變家為國之後,始以王族號為「橫帳」,仍以所居之地名曰世里著姓。世里者,上京東二百里地名也。今有世里沒里,以漢語譯之,謂之耶律氏。復賜后族姓蕭氏。番法,王族惟與后族通婚,更不限以尊卑;其王族、后族二部落之家,若不奉北主之命,皆不得與諸部族之人通婚;或諸部族彼此相婚嫁[一],不拘此限。漢人等亦同此。故北番惟耶律、蕭氏二姓也。 國土風俗 契丹國在庫莫奚東,唐所謂黑水靺鞨者,今其地也。有七十二部落,不相統制,好為寇盜。父母死而悲哭者,以為不壯,但以其屍置於山樹上,經三年後,乃收其骨而焚之。因酌酒而祝曰:「冬月時,向陽食;夏月時,向陰食[二];我若射獵時,使我多得猪鹿。」其無禮頑囂,於諸夷最甚。其風俗與奚、靺鞨頗同。至阿保機,稍并服諸小國,而多用漢人。漢人教之以隸書之半增損之,作文字數千,以代刻木之約。又制婚嫁,置官號,稱皇帝。漢時為匈奴所破,保鮮卑山。魏青龍中,部酋為王雄所殺,衆遂逃潢水之南,黃龍之北。至元魏,自號曰契丹。在唐開元、天寶間,使朝獻者無慮二十。故事:以范陽節度為押奚、契丹使,至唐末,契丹始盛。 併合部落 初契丹有八部,族之大者曰大賀氏。後分為八部,部之長號「大人」,而常推一人為王,建旗鼓,以統八部。每三年則以次相代,或其部有災疾而畜牧衰,則八部聚議,以旗鼓立其次而代之。被代者以為元約如此,不敢爭。及阿保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