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
《华阳国志》·常璩
刘后主志 后主讳禅,字公嗣,先主太子,甘夫人所生也。袭位时年十七。 建兴元年夏五月,后主即位,尊皇后吴氏曰皇太后。大赦,改元,——于魏黄初四年,吴黄武二年也。立皇后张氏,车骑将军飞女也。封丞相亮武乡侯;中都护李严假节,加光禄勋,封都乡侯,督永安事;中军师、卫尉鲁国刘琰亦都乡侯;中护军赵云,江州都督费观,屯骑校尉、丞相长史王连,中部督襄阳向宠,及魏延、吴懿,皆封都亭侯;杨洪、王谋等关内侯。 南中诸郡并叛乱,亮以新遭大丧,未便加兵。遣尚书南阳邓芝固好于吴。吴主孙权曰:“吾诚愿与蜀和亲,但主幼国小,虑不自存。”芝对曰:“吴、蜀二国之地,吴有三江之阻,蜀有重险之固。大王命世之英,诸葛一时之杰。合此二长,共为唇齿,进可兼并天下,退可鼎足而峙。大王如臣服于魏,魏则上望大王入朝,其次求太子入侍;若其不从,则奉辞伐叛,蜀必顺流,见可而进。如此,江南之地非复大王之有也。”吴主大悦,与蜀和报,使聘岁通。芝后累往,权曰:“若灭魏之后,二主分治,不亦乐乎!”芝对曰:“灭魏之后,大王未深识天命者,战争方始耳。”权曰:“君之诚恳,乃至于此!”书与亮曰:“丁宏掞张,阴化不实。和合二国,惟有邓芝。” 二年,丞相亮开府,领益州牧,事无巨细,咸决于亮。亮乃抚百姓,示仪轨,约官职,从权制;尽忠益时者虽仇必赏,犯法怠慢者虽亲必罚,服罪输情者虽重必释,游辞巧饰者虽亲必戮;善无微而不赏,恶无纤而不贬;庶事精练,物究其本,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