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卷
《魏郑公谏录》·王方庆
○或奏公阿黨親戚 或奏公阿黨親戚者,太宗使御史大夫溫彥博案驗其事,乃言者謬妄。彥博奏:「魏徵人臣,須存形跡,不能避遠嫌疑,為人所道,雖情在無私,事亦可責。」乃令彥博以此旨責公。因謂之曰:「君前後諫爭,凡數百條,豈以小事損君眾美。自今以往,不得不存形跡也。」經數日太宗問公曰:「昨來在外,聞有何不是事?」公正色曰:「前日令彥博宣敕,語臣何因不作形跡,此言大不是。臣聞君臣葉契,義體一同,未聞不存公道,唯事形跡。若君臣上下同遵此路,則邦之興喪,或未可知。」太宗瞿然改容,曰:「前發此語,尋已悔之,君不得因茲遂懷隱避。」公乃再拜而言曰:「臣以身許國,正道而行,必不敢欺負;但願陛下使臣為良臣,勿使臣為忠臣。」太宗曰:「忠良有異乎?」公曰:「良臣,稷契咎繇是也;忠臣,龍逢比乾是也。良臣使身獲美名,君受顯號,子孫傳業,福祿無疆。忠臣身受誅夷,君陷大惡,家國並喪,獨有其名。由此而言,相去遠矣。」太宗謂曰:「君但莫違此言,朕不忘社稷之計。」乃賜絹一百匹。 ○權貴疾公 權貴疾公,每言於太宗曰:「魏徵凡所諫爭,委曲反覆,不從不止,意以陛下為幼主,不同於長君。」太宗曰:「朕少不學問,唯好弓馬,至於起義,即有大功;既封為王,偏蒙偏愛,理道政術,都不留心;及為太子,初入東宮,思安天下,欲克己為政,唯魏徵與王珪導我以禮,弘我以道,勉強從之,大覺利益,遂力行不息,以致太平,並魏徵等之力,所以特加禮重,每事聽從,非私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