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第二十二

《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杨仲良
真宗皇帝 种放出处 淳化三年八月,诏徵终南隐士种放。辞以疾,不至。放七岁能属文,沈默高洁,与其母偕隐豹林谷中,以讲习为业,学者多从之。得束脩以养母,母亦乐道。薄滋味,善辟谷。会陕西转运使宋维翰言放才行,诏使徵之。其母恚曰:『常劝汝勿聚徒讲学。身既隐矣,何用文为?果为人知,不得安处。我将弃汝,深入穷山矣!』放遂称疾不起。其母尽取笔砚焚之,与放转居穷僻,人迹罕至。上喜其高节,诏京兆府岁时存问,以钱三万贯赐之,不夺其志。 《淡苑》载放事与国史不同,令从国史。 咸平元年九月,豹林谷隐士种放母死,贫不克葬,遣僮奴告于翰林学士宋湜等。湜与钱若水、王禹偁同上言:『放,先帝尝加召命。今无以葬母,欲行私觌,是掠朝廷之美也。』壬申,赐放束帛、缗钱。 四年三月,兵部尚书张齐贤上言:『终南山处士种放守道遗荣,孝行纯至。栖迟衡泌,仅二十年。愿以备贤良方正之举。』乃赐放诏及装钱五万,令京兆府遣官诣山,备礼发遣。放辞疾不至。 四年七月丙辰,遣使赍诏书,就终南山召种放赴阙,仍赐绢百疋、钱十万。先是,判永兴军张齐贤复条上放操行,请加旌贲,且言:『臣前在中书,亲奉先帝德音,欲行不次之泽。缘未知本末,不敢奏。今兹出守,始熟其为人故也。』 九月戊午,种放以幅巾入见于崇政殿。命坐与语,询以民政边事。放曰:『明王之治,爱民而已。惟徐而化之。』余皆谦让不对。即日授左司谏、直昭文馆,赐冠带、袍笏,馆于都亭驿,太官供膳。上谓宰臣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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