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六

《宋朝事实》·李攸
○兵刑 自唐天宝后,历肃、代,藩镇不复制,以及五代之乱。太祖即位,罢藩镇权,择文臣使治州郡,至今百余年,生民受赐。 每一诏下,虽拥重兵,临大众,莫不即时听命。 建隆二年,太祖谓宰臣曰:“五代以来,诸侯跋扈,有枉法杀人,朝廷置而不问,刑部之职几废。且人命之至重,姑息藩镇,当若是耶令诸州决大辟讫,录案闻奏,委刑部覆视之。” 奏案自此始。 太祖尝读《虞书》,叹曰:“尧舜时,四凶之罪止从投窜,何近代宪网之密耶”盖有意于措刑也。故自开宝以来,犯大辟,非情理深害者,多贷其死。 五代时,鼎、澧、辰、沅、邵阳五州之境,各有蛮猺保聚,依山阻江,殆十余万。马希范、周行逢时数出寇边,以至围迫辰、沅二州,杀掠民畜,岁岁不宁。太祖既下荆湖,思得通蛮情、习险厄、智勇可任者以镇抚之。有辰州猺人秦再雄者,长七尺,武健多谋,在周行逢时屡以战斗立功,蛮党畏伏。太祖召至阙下,察知可用,以一路之事付之。再雄起蛮酋,除为辰州刺史,官其一子为殿直,赐予甚厚,仍使自辟吏属,尽与一州租赋。再雄感激异恩,誓死报效。至州日,训练士兵,得三千人,皆能被甲渡水,历山飞堑,捷如猿猱。又遣亲校二十八人分使诸蛮,以传朝廷怀来之意,莫不从风而靡,各得降表以闻。太祖大喜,再召至阙,面加奖谕。再雄伏地,流涕呜咽,不胜感恩。改辰州团练使。又以其门客王乃成为本州推官。再雄尽瘁边圉,故终太祖世无蛮貊之患,五州延袤数千里,不增一兵,不费帑庾,而边境妥安,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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