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十八

《三朝北盟会编》·徐梦莘
靖康中帙三十三。 起靖康元年十月十七日已酉,尽十八日庚戌。 十七日已酉驾幸飞山营阅礮。 遗史曰:上出郊按礮而竿折拽礮人有死者上不悦赏赉有差因登城北壁而还是时金人在河东河北谋两路侵入有礮五百馀座在郊外不收入城兵部则曰:属朝廷系枢密院合收枢密院则曰:自有所属耳军器监提举官内侍也。方以罪去京城所则曰:京城所掌守御也。未守御何预於我哉!,或谓驾部当理会驾部则曰:库部何不收终不能津般入城既金人犯(改作至)城下尽为攻城之用。 靖康小录曰:十月二十日闻真定失守唐恪聂昌耿南仲犹。且诬奏以谓真定通判献城贼(改作敌),岂能破也。。又邀驾教礮七十座议者以谓万乘之尊出教七十座礮纵礮之可以杀人能得几人。 粘罕(改作尼堪)再陷隆德府。 是日粘罕(改作尼堪)至城下言要守臣出城议者是日通判李谔出城入粘罕(改作尼堪)寨见粘罕(改作尼堪)言我今提兵问罪赵皇去不攻你城但将犒军酒食粮斛来我。 等乘夜过去谔乃奉听是夜入城言於知府张有极言可与父老共议遂呼在城父老等语通判昨日相见言不打城壁只要犒设酒食等物可否良久众皆曰:如此是拜降也。如通判要与即与男女等只愿守城遂不出报次日早粘罕(改作尼堪)使人来问犒设物众官上城城下人云:前日李大夫许我犒设昨日何故不送来父老喧言骂詈这里无犒设物谔止之。又云:不可但与他所许物无使攻城万一不虞悔之何及将官言公莫待反耶遂以刃中谔而粘罕(改作尼堪)攻城城陷杀戮甚众劫掠无遗知府张有极被俘。 十八日庚戌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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