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安本纪卷之四
《圣安本纪》·顾炎武
弘光元年(乙酉)春正月乙酉朔。 初八日(壬辰),夜流星入紫宫。 是日立春。 发明 按中官为太极宫,旁三星主三宫;未大星为正妃,余三星为后宫之属,环以匡卫十二星为藩臣:皆曰紫宫。其余星各有舍,进退疾徐,咸守其度;反则为灾。正者岁首,立春四时之始;而流星突犯其宫,是君臣皆失其位也。使尔时为君若臣者,遇灾而慎痛自修省,庶可挽回万一;顾泄泄然惟酒色是奉、货贿是崇、私怨是图,坐视国事,于是瓦解也。悲夫! 初九日(癸巳),大雷震电。 发明 鲁隐公九年正月,大雷震电,「春秋」志之,谓『雷未可出,电未可见;而大雷震电,此阴阳失度,人为感之也。康侯氏遂指公子翚之谗、钟巫之变以为验』。今马士英援引奸党分据要途,贿赂公行,廉耻道丧;人事舛戾,而天气应之。故立春之日,突有流星入紫宫之异;次日,复有大雷震电之灾。不半载而留都失守、奸王倾败,国家之祸一至此极,孰谓天道无征哉! 特起钦定「逆案」闲住郭如闇为给事中、周昌晋为御史。 特起钦定「逆案」闲住虞大复为浙江台州兵备副使。 命三法司严鞫妖僧大悲。 『北镇抚司掌刑指挥佥事许世蕃为捉获妖僧等事:该锦衣卫掌卫事都督同知冯可宗具奏前事内开:总督京营戎政忻城伯赵之龙奏前事云云。奉旨:「大悲妖言无已,被擒之日即有匿名文帖与相照应,岂是疯颠野僧!这审供未尽奸情,着拿送镇抚司严刑密审具奏。钦此」。随将大悲、月光提到隔别研审。据大悲口供:年三十五岁,系徽州府休宁县商山永乐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