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3──中華民國二年癸丑

《中华民国史事日志》·郭廷以
1﹐1(一一,二四)袁世凱派朱啟鈐向清帝溥儀賀年。 1﹐3(一一,二六)日本駐英大使,新任外務大臣加藤高明與英外相葛雷晤談(1﹐10再度相晤,商關東州租借地及南滿、安奉鐵路延期事)。 1﹐5(一一,二八) (1)駐煙臺之關外軍因不肯遣散,譁變,縱火搶掠。 (2)袁世凱授張謇、汪兆銘勳位。 1﹐6(一一,二九) (1)令各省不得挪用鹽務收入各款。 (2)任命郭宗熙為吉林提學使,李元鼎為陝西教育司司長,沈鈞葉為浙江教育司司長。 1﹐8(一二,二)劃一地方官制,以民政長為省行政長官。 1﹐9(一二,三) (1)制定文官任免執行令。 (2)公布都督府組織令。 1﹐10(一二,四) (1)下正式國會召集令,令所有當選之參眾議員於本年三月內齊集北京。 (2)舉行眾議員複選。 (3)令各省長官定期召集省議會議員。 (4)令交通銀行發行之兌換券應照中國銀行兌換章程一律辦理。 (5)上海國民黨舉行懇親大會。 (6)外蒙西藏私訂協約,互認為獨立國。 1﹐11(一二,五) (1)直隸都督馮國璋通電反對變更國會地點(上海民權報主國會開預備會於上海,開成立會於南京,以免北京軍警干涉。安徽都督孫毓筠曾通電反對,馮應之)。 (2)任命齊耀珊為鹽務籌備處處長。 1﹐12(一二,六)庫倫活佛專使杭達親王到俄京,答謝俄國承認蒙古自治,並求其贊助獨立,代練蒙軍,供給軍械,互派專使。 1﹐13(一二,七) (1)通令整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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