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
《钱塘遗事》·刘一清
○赴省登科五荣须知 两观天颜,一荣也;胪传天陛,二荣也;御宴赐花,都人叹美,三荣也;布 衣而入,绿袍而出,四荣也;亲老有喜,足慰倚门之望,五荣也。 ○省试 正月二十五日,午间锁院。 至晚,宣押省试官入院。 试前一日,省试院引保,或不用亲临,只贡之书铺。 书铺纳卷,铺例五千,自装界卷子与之,或 只二千,无定价,过此无害也。 宗子又有一宗,文字颇多,非四千不可。特 奏名纳卷,亦三千。 二月初一、初二、初三日,引试诗赋人。 初五、初六、初七日,引试经义人。 初九、初十、十一日,引试宗室,锁厅应举人。 别试所则又迟经义场一日,乃初六、初七、初八日也。 十三、十四日,引试取应宗子。 混经、赋为一场。 省试案子不得以方州移动。(挟书传义,皆所不可。) 卷中自有第几幕印子收纳,士人自书治经、乡贯、姓名、押字于历上。若昏 黑,历子收去,无历可书,大有利害。 ○御试给号 试前数日,书铺告报,士人请号。(纳卷铺例五千,因铺家卷子兼得,御试 须知一本。)礼部给正奏注进士号,次日给特奏名及四川进士三色宗子号。书铺 知委体例,(二百钱与之,索添,不过三百。)请号之日,士人天未明到书铺, 黎明而衤固幕入都,书铺引入,尚书、宰执据案坐于庭中,设桌子及历于吏部。 依省榜次第唤姓名而前,逐人自书姓名、押字于历记,则得号一枚。吏既与之号, 则唱而戒之曰:“牢收号,入殿不得唐突。”号以白纸半片为之,有字数行,尚 书侍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