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十六

《小腆纪传》·徐鼒
列传第九 高倬(何应瑞) 刘成治 黄端伯 吴嘉胤 龚廷祥 陈龙正 陈于阶(葛征奇等、吴可箕等) 高倬(何应瑞)刘成治黄端伯吴嘉胤龚廷祥陈龙正 陈于阶(葛征奇等、吴可箕等) 高倬字枝楼,忠州人;天启乙丑(一六二五)进士。崇祯初,以知县入为御史。蓟督曹文衡与总监邓希诏相奏讦;倬言:『宜撤希诏,安文衡心。若文衡不足任,宜更置;勿使中官参之』。疏入,贬一秩。寻以草场火,坐巡视不谨,下吏。逾年释归;起上林署丞,迁大理右寺副。十一年(一六三八)五月,火星逆行,倬请疏刑部积案。累迁南京太仆寺卿。十六年(一六四三)二月,擢右佥都御史,提督操江。其秋,操江改任武臣刘孔昭,召倬别用;未赴而北都陷。 弘光帝立,改工部右侍郎。御用监内官请置龙凤几榻诸器及宫殿陈设宝玩、金玉计费数十万,光禄寺请办御用器至万五千七百有奇;倬上言:『国家草创,民愁财匮,宜力行节俭为天下先。昔卫之亡也,文公大布之衣、大帛之冠,通商务农,故能立国。今百万之师嗷嗷待哺,司农无以应之,致觖望掠食。即君臣缟素示以匮乏,彼未必信也;而乃雕镂华彩,欲饰美观乎』!不纳。既解学龙被劾削职,擢为刑部尚书。 南都不守,投缳死。我朝赐通谥,曰「忠节」。 何应瑞,出身、籍贯不可详。崇祯时,官南太常寺卿。南都以与拥戴功,擢工部右侍郎,晋尚书。其年八月,太后至自河南,谕部臣修行宫、备赏赐;应瑞与侍郎高倬合疏言:『点金无术,恳祈崇俭』!不纳。南都陷,自缢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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