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关系文献集零十八
《台湾关系文献集零》·佚名
澎湖文献抄存 苍圣祭祀仪节 蔡香祖像赞 户部执照(四件) 监照 澎湖通判借据 催讨澎湖通判借款禀帖 蔡香祖寄厝公约字 兰谱 六品军功林凤捷禀帖 奉委条记 委赴管理烽火馆谕 署澎镇右协都阃府李札 苍圣祭祀仪节 一、旧炉主于上元前三日分单,同具新、旧炉主姓字,布告同人:各备衣冠,到旧炉主处恭迎圣迹,赴之清流大海;然后迎驾到新炉主书馆致祭。无衣冠者、不得与也。 一、是日诸同人应齐到恭迎,除守制、养病及外出者勿论;其余不到,候饮福后,公同到家议罚。 一、每年恭迎圣驾,不论生童有无教读、有无事故,宜备铜钱一百文,着旧炉主于分单之日收齐,款交新炉主以备祭品等费。其中有一二未便,至期亦当亲带来交;或有外出者,该炉主登记在簿,候其回家照账清讨,无庸挨托。 一、是日,诸人各带寿金一百金纸钱一帖,敬奉圣人。 一、旧炉主是日先备小船一只,虔陈金、香、纸、烛、清茶、荐盒。候诸友齐到,拈香礼毕,即将新炉主所倩鼓乐恭迎圣迹至海岸;新旧炉主奉之登船,船上用大锣一面、长旗一枝。诸人仍在海岸,俟送毕,一齐礼揖而回;无得懈怠亵玩。 一、恭迎圣迹毕,回旧炉主处再行拈香礼拜,请圣人神位登驾,用八人扛驾、二人随驾、二人手执礼香于驾前,又用一人督队。执事皆对列,无许参差;旗鼓前行,不得离驾太远。 一、既到新炉主书馆,先拈香安座,然后致祭。炉主备陈祭品等物,应自按簿亲点齐备,无致临时仓皇不敬。主祭应小心敬谨,不得躁率失仪。通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