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申纪变录

《遇变纪略》·佚名
京口草莽臣钱邦芑辑录 崇祯甲申三月十七日,贼兵围城,内外炮声不绝;外多内少;外震而烈。 十八日,大雨,守城军民皆无固志。 十九日辰时,皇上手自撞钟集百官,无一至者。少顷,贼兵入彰义门。皇上登煤山,见贼势昌炽,知事不可为,遂入宁寿宫。皇后遂自缢;袁宫人亦自缢,绳断堕地,皇上自以剑断其头。时长公主年十五矣,号泣在侧,皇上欲杀之,手不能举;久之,砍二刀,闷绝于地。皇上乃自缢。 二十日,李贼入宫,不见皇上,遂出示有得我皇上者,赏银万两、封伯爵。又出示云:凡文武官员俱于二十一日行朝见礼,愿回籍者听其自便,愿顺服者量才擢用;如抗违不出,罪加大辟,藏匿之家一并连坐。遂得皇子于民间,命之跪;皇子怒,曰:我岂为若屈耶!贼问:汝父何在?曰:死于宁寿宫矣。贼又问:汝家何以失天下?曰:以用贼臣周延儒故尔。贼笑曰:汝也明白。皇子又问曰:何不速速杀我!贼曰:汝无罪,我岂妄杀!皇子曰:如听我一言,第一不可惊我祖宗陵寝,第二速以礼殡葬父皇、母后,第三不可杀我百姓。皇子又曰:文武百官最无情义,明日决来朝贺矣。贼唯唯俱应。至明日。朝贺伪主者一千三百余人;贼向之叹曰:此辈无义如此,天下安得不乱!于是,始动杀僇之念。 二十二日,忽见板门舁二尸,送至魏国坊下;皇上蓬头跣足,上下皆白棉绸衣,胸前书数行云:朕不德,以致失国,羞着衮冕见祖宗于地下。又传闻宫中御案有遗诏云:朕即位十七年,五经□□,日切忧惧;不意任用匪人,致有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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