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十六

《大清文宗显皇帝实录》·佚名
监修总裁官经筵日讲起居注官太子太保上书房总师傅文渊阁领阁事翰林院掌院学士稽察钦奉上谕事件处国史馆总裁官武英殿大学士管理兵部事务加十三级纪录十四次臣贾桢藳本总裁官经筵讲官太子太保文渊阁领阁事武 英殿总裁官教习庶吉士体仁阁大学士管理户部三库事务管理刑部事务加二十三级纪录十六次臣周祖培总裁官太子少保管理内繙书房事务对引大臣军机大臣镶蓝旗满洲都统户部尚书管理三库事务加四级随带加五级纪录十二次臣宝鋆总裁官经筵讲官弘德殿教习清文谙达上书房总谙达国史馆总裁官正蓝旗蒙古都统礼部尚书管理太常寺鸿胪寺事务加二级军功加四级随带加八级纪录五次臣倭什珲布等奉敕修 道光三十年。庚戌八月。乙亥。上诣永春室、问皇贵太妃安。 ○丙子。上诣永春室、问皇贵太妃安。 ○谕内阁、前据萨迎阿、奕山、穆特布、明白回奏各摺、当交刑部查核。兹据该部提犯研讯。核与原奏相符。萨迎阿等、延请薛执中治病。讲论擦摩工夫。并各布施银两。虽在该犯未曾改名易装之先。究有不合。萨迎阿奕山、穆特布、着一并交兵部议处。寻议降三级调用。得旨。改为降四级留任。 ○谕军机大臣等、寄谕两江总督陆建瀛、闽浙总督刘韵珂、两广总督徐广缙、山东巡抚陈庆偕等、据刑部奏、审拟民人丁光明、赴大学士耆英宅内、呈递禀函一案。已照议将该民人发遣矣。惟该犯供称、有大西洋国罗玛府人罗类思。曾至山东泰安府城外店内住宿。该犯与同教人郭四、投往服役、罗类思在广东、随耆英办理夷务有功。后自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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