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百四十
《大清仁宗睿皇帝实录》·佚名
监修总裁官经筵日讲起居注官太子太傅武英殿大学士文渊阁领阁事稽察钦奉上谕事件处管理工部事务翰林院掌院学士随带加二级寻常加四级 臣曹振镛总裁官太子太保文渊阁大学士管理刑部事务加五级臣戴均元经筵日讲起居注官太子少保内大臣文渊阁提举阁事稽察钦奉上谕事件处协办大学士户部尚书翰林院掌院学士教习庶吉士总管内务府大臣镶黄旗满洲都统步军统领管理户部三库奉宸苑清漪园等处总理工程处御茶膳房御药房太医院西洋堂事务军功加三级随带加二级寻常加十三级纪录二十一次臣英和经筵讲官太子太保礼部尚书上书房行走武英殿总裁管理国子监事务加六级随带加二级纪录四次臣汪廷珍等奉敕修 嘉庆二十三年。戊寅。三月。戊戌朔。清明节。上诣寿皇殿行礼。 ○遣官祭永陵。福陵。昭陵昭西陵。孝陵。孝东陵。景陵。泰陵。泰东陵。 ○命皇次子智亲王旻宁祭裕陵。 ○遣官祭孝淑皇后陵寝。 ○遣官祭端慧皇太子园寝。 ○谕内阁、富俊等奏、拏获私入围场人犯、请照旧例剌字一摺。围场偷窃牲兽树木者。例应剌字。其偷窃柴蔬等物。例祇枷杖。免其剌字。近日奸徒私入围场。率以采菜为词。屡犯不悛。着照该将军所奏。嗣后拏获私入围场人犯。审明或打枪放狗。或采菜砍木。除照例分别拟罪外。不论首从已得赃者。皆面剌盗围场字。未得赃者。皆面剌私入围场字。如有再犯。易于辨识。木兰私入围场者。亦照此例一律办理。 ○又谕、直省督抚大吏。不准以属员帮办幕务。屡经降上□日饬禁。方受畴身任总督。养廉优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