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一百四十四
《大清世祖章皇帝实录》·佚名
顺治十八年。辛丑。春。正月。辛亥朔。上不视朝。免诸王文武■臣行庆贺礼。 ○孟春时享太庙。遣都统穆理玛行礼。 ○壬子。上不豫。 ○甲寅。信郡王多尼薨。年二十六。追封多罗宣和郡王。 ○丙辰。谕礼部。大享殿合祀大典、朕本欲亲诣行礼、用展诚敬。兹朕躬偶尔违和。未能亲诣。应遣官恭代。 着开列应遣官职名具奏。尔部即遵谕行。 ○上大渐。遣内大臣苏克萨哈传谕。京城内、除十恶死罪外。其余死罪、及各项罪犯、悉行释放。 ○丁巳。夜、子刻。上崩于养心殿。诏颁示天下。诏曰。朕以凉德、承嗣丕基、十八年于兹矣。自亲政以来、纪纲法度、用人行政、不能仰法太祖太宗谟烈。因循悠忽。苟且目前。且渐习汉俗。于淳朴旧制、日有更张。以致国治未臻。民生未遂。是朕之罪一也。朕自弱龄、即遇皇考太宗皇帝上宾。教训抚养、惟圣母皇太后慈育是依。隆恩罔极。高厚莫酬。惟朝夕趋承、冀尽孝养。今不幸子道不终。诚悃未遂。是朕之罪一也。 皇考宾天时、朕止六■山戊不■。不能服衰绖行三年丧。终天抱恨惟侍奉皇太后顺志承颜。且冀万年之后、庶尽子职。少抒前憾。今永违膝下。反上■圣母哀痛。是朕之罪一也。宗室诸王贝勒等、皆系太祖太宗子孙。为国藩翰。理宜优遇、以示展亲。朕于诸王贝勒等、晋接既■。恩惠复鲜。以致情谊暌隔、友爱之道未周。是朕之罪一也。满洲诸臣、或历世竭忠。或累年■力。宜加倚托、尽厥猷为。朕不能信任、有才莫展。且明季失国、多由偏用文臣。朕不以为戒、而委任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