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宋、齐

《江苏省通志稿职官志》·缪荃孙
宋 剌 史 扬州刺史 领丹阳、会稽、吴郡、吴兴、淮南、宣城、东阳、临海、永嘉、新安等十郡。 桂阳公义真 《本记》:永初元年六月乙亥,立扬州刺史桂阳公义真为庐陵王。二年正月丙寅,为司徒。 徐羡之 《本纪》:永初二年正月丙寅,以尚书仆射镇军将军徐羡之为尚书令扬州刺史。三年正月癸丑,以羡之为司空录尚书事,刺史如故。景平元年六月壬申,司空徐羡之辅政。元嘉元年八月癸卯,进位司徒。三年正月丙寅,司徒、录尚书事、扬州刺史徐羡之有罪伏诛。 王 宏 《本纪》:元嘉三年正月丁卯,以车骑大将军江州刺史王宏为司徒、录尚书事、扬州刺史。五年六月庚戌,司徒王宏降为卫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刺史如故。九年三月庚戌,进位太保,加中书监。五月壬申薨。 彭城王义康 《本纪》:元嘉九年六月戊寅,司徒、南徐州刺史、彭城王义康,改领扬州刺史。十六年正月庚寅,进位大将军,领司徒,刺史如故。十七年十月戊午,大将军、领司徒、录尚书事、扬州刺史彭城王义康为江州刺史。《本传》:义康素无术学,昧于大体。自谓兄弟至亲,不复存君臣形迹。私置僮部六千余人,不以言台。上疾,尝危殆,使义康具顾命诏。义康还省,流涕以告刘湛及殷景仁。而孔胤秀等辄就议曹索,晋咸康末立康帝故事。上自十六年秋,不复幸东府。以嫌隙既成,将致大祸。十七年十月,乃以刘湛伏诛,又诛刘斌等。其日,敕义康入宿,留止中书省。青州刺史杜骥勒兵殿内,以备非常,义康上表逊位。 殷景仁 《本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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