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防营
《江苏省通志稿武备志》·缪荃孙
同治三年,曾国藩奏遣撤勇军。 同治八年,两江总督马新贻奏酌调额兵立营操演。 上江两县志:同治八年(原误作二年),马端敏公以城中不可无重兵驻扎,分调瓜洲奇兵,青州、镇江等营兵,合之督标城守四营,挑选精壮,酌加津贴,立为新兵中、前、后、左、右五营。每营五百人。一驻常府街,一驻庐妃巷,一驻十庙,一驻上新河。又有留防之湘军星字二营,改为督标亲军左、右二营。与新兵分屯省城内外。 同治九年,两江总督曾国藩筹议防江、防海,于湖南久战将士内挑选三千人,前来江宁,营于南门外雨花台听调。以五百人为一营,分为六营。(因统领章合才,名曰:“合字营”)。 同治十二年,江苏巡抚张树声奏,整顿苏州省城水陆营勇。 同治十三年,两江总督李经义办理防务,分屯金陵之营,又有所增:提督朱淮森新劲营驻江东门,吴长庆字四营驻乌龙山;宋国永“霆庆”前、中二营,高占标“霆汇”副营,均驻太平门外;尹兴茂“合”字副营驻下关;傅文彩督标护军营驻汉西门外。 是年李经义奏,勇难改兵,宜减而不宜撤。 光绪元年五月,户部核复“江苏留防军需第一案,咨饬将陆营统领管带,及水师舵长节项饷数目,妥议章程,分别裁减。”奉旨“依议”。 光绪二年二月,户部核覆“江苏留防军需第二案,咨饬将合字营新费等项,应分别裁减。”奉旨“依议”。 光绪二年七月两江总督沈葆桢奏,苏省防营现难裁撤,饷项仍请循照旧章支放。 光绪四年十月,两江总督沈葆桢奏,江苏留防各营,拟恳从缓…